合丽地板荣获“国家**产品”称号
发布日期:2010-04-14 09:59:41
825
2006
年12月,由国家质检总局评选的“2006年度国家**产品”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合丽地板”荣膺“国家**产品”称号,这是继 2005 年度合丽地板被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地板”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悉,“国家**”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代表国家实施的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的管理制度,也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重质守信企业的一项优惠扶持政策和对产品质量的**高评价。按照评选标准,“合丽地板”入选为“国家**产品”,意味着今后三年(**有效期)内,不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可免除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这是国家质量权威机构对“合丽”产品质量的信任和支持,也是奋达长期以来坚持贯彻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力回报。
合丽木业作为**大的强化地板企业之一,自创建以来一直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创新求发展”的理念,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满意度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也带动了地板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此次荣获“国家**产品”殊荣给合丽带来了**,却也在合丽的意料之中;合丽公司总经理蒋海云先生表示:“合丽地板获得国家**待遇,并不代表‘合丽’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控制已能松口气,而是意味着我们要更加努力,接受每位消费者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