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南京防腐木; 合肥防腐木; 苏州防腐木; 无锡防腐木; 柳桉防腐木
木材在防腐处理前准备
1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应按GB/T144-2003或GB/T4822-1999及订货合同要求对木材进行质量检验。
2 原木应去皮,应进行刨削、断锯、锯材等加工的,针叶材按GB/T153-1995、阔叶材按GB/T4817-1995加工。
3 对难浸注的木材要进行刻痕或打孔处理。
4 含水率未达到防腐浸注要求的木材,应进行干燥处理的,按照 LY/T1068-1992或LY/T1069-1992进行干燥处理。加压浸注处理前的木材含水率必须控制在30%以下。
防腐设备选用
1 生产企业使用的防腐处理罐应符合GB150-1998标准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浸注(处理)罐真空度应大于等于-0.085MPa,压力应大于等于1.2MPa。应具有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定合格能够准确指示和记录所有作业过程的仪表,且所有仪表、设备都处在完好的工作状态。
2 防腐设备机组安装时应设置大于储液罐20%容积的集液池,防止防腐剂外泄。
3 应建立滴液区以放置新处理好的木材,使滴出的防腐处理液能集中回收。
南京顺南防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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