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建筑节能目前在中国还不能市场化运作的情况下,如果能借金融危机之“机”、由政府“埋单”对公共建筑和一部分低房价住宅进行节能改造,不仅可以提升建筑品质、益于民生,还能并举促进经济发展。
2008年成为各方关注焦点的房地产业,如今又将迎接新的挑战――节能革命。日前从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200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建筑节能2009年至2011年三年规划,力争全面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力度,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我国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这一条例不仅设置了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还要求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专家表示,建筑节能目前在中国还不能市场化运作的情况下,如果能借金融危机之“机”、由政府“埋单”对公共建筑和一部分低房价住宅进行节能改造,不仅可以提升建筑品质、益于民生,还能并举促进经济发展。
建筑节能是大势所趋
目前,在楼市中标明节能建筑、节能住宅的楼盘越来越多。节能建筑已日趋成为新建建筑的发展方向。
节能建筑指的是,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门窗和楼板)的热工性能,同时提高采暖、空调能源利用效率,使节能建筑的耗能比普通建筑降低50%。
节能建筑有许多优点,比如自重相对较轻,只相当于砖混结构的53%―60%的重量;抗震性能好,相当于砖混结构的1.68―2.5倍;保温隔热性比平常的粘土砖提高3倍左右。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其中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25%。“十一五”规划目标建筑行业要完成节能达1.01亿吨标准煤,建筑节能总面积达21.46亿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节能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是重中之重,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核心又是建筑电气节能改造,预计未来几年建筑电气改造面积增速将超过30%。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江亿教授说,1978年,我国建筑能耗占终端总能耗的10%左右,而目前我国仅采暖用煤就占到总煤产量的12%,除了这12%之外其他用能大部分为电力,大约占了我国电力总量的1/3。加起来我国城镇民用建筑用能已经占了我国商品能源的20%―22%。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介绍说,2006年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4.5%,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用能将快速增长,逐步增加到40%左右,成为**主要的用能领域。
为了节约有限的能源,全国各地已纷纷行动起来,推出相关政策,促进节能建筑的发展。据介绍,北京、上海已经将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到65%;长春、长沙、大连、呼和浩特、哈尔滨等城市从2008年10月份起将节能设计写进《住宅质量保证书》;南京市规定,凡申请民用建筑项目施工许可的单位,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既有建筑是重中之重
建筑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高达18―20亿平方米,是世界上**大的建筑市场。同时,我国既有建筑规模很大,由于建造时间比较早,许多都是非节能建筑。因此,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是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改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王保安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直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外在这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比如德国政府专门安排资金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并通过发起“节能伙伴计划”,实行节能收益分享,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推进大型公建节能。而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刚起步,近年来只有少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试点。
节能专家指出,与新建建筑相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潜力更大,取得效果更快。以上海为例,上海既有建筑体量巨大,节能潜力比新建建筑大许多倍。而且,一幢新建筑从设计、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通常需两三年时间,而一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常只用几个月甚至几周,因此取得节能效果也更快。
政策不断完善
200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个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的《条例》,使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志着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
江亿教授认为,《条例》是近年来出台的建筑节能方面政策法规中**完备的,起草得很具体,操作性也很强。**重要的是,它充分从中国现状出发,考虑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互协调和合作的问题。它为真正推广、搞好、实施建筑节能打造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平台。
为了进一步落实《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开始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制定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使建筑节能进一步制度化。业内人士指出,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带有强制性,它给人们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将使建筑节能的效果更好。
节能潜力巨大但需谨防误区
业内专家指出,截至2007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的节能标准达标情况已经猛增到了98%的比例。但节能建筑设计之风席卷全国后,“高”技术导致“高”造价的问题,可能把建筑节能引入一个误区。
很多建筑设计机构为了采用技术而设计,忽略了发展建筑节能必须注重地域和气候特点的设计策略,将因地制宜搞节能抛在脑后。
如果采取科学、全面的节能措施,预计20年后,在总建筑面积增加150亿平方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北方建筑采暖能耗不增加,全国建筑能耗仅增加电力2300亿千瓦时/年,相对于不采取节能措施,每年可节约2.6亿吨标煤,相当于我国2004年煤产量的18.6%;节约建筑用电3500亿度,相当于4个三峡电站的年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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