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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宏耐“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成立一周年

发布日期:2008-09-13 23:20:35 810
 
贺宏耐“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成立一周年
——宏耐地板3.15回报促销火热进行中
随着3·15的临近,木地板行业掀起了又一轮推广攻势。近日,宏耐地板宣布,为了庆贺宏耐地板“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成立一周年,将于3月8日——3月9日在全国推出真情回报(限时)大型促销活动。
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消费维权的**责任人,应诚信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以“用户为中心”一直是宏耐地板经营的宗旨,此次促销活动一方面是迎接3.15的来临,庆祝宏耐“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成立一周年,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另一方面是以优质的产品和真诚的服务来回报广大消费者多年来给予宏耐地板的支持与信任,让他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据了解,“三分地板,七分服务”,木地板作为一种半成品,服务是木地板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参考要素,并成为木地板品质的一部分。但目前许多木地板企业的销售服务水平却停留在极简单的层面,不少木地板品牌在备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而近几年来木地板行业服务投诉居高不下,服务缺失成为制约整个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在这种背景下,20073月,宏耐“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应势而生,宏耐划拨500万元人民币专款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用于消费者对地板质量问题投诉的先行赔付,开创了木地板行业“先行赔付”的先河。该中心设立专门机构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接受各级部门和经销商不能妥善解决的消费者投诉,并监督各级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500万基金用以对确实应该赔付,而各级部门不能及时赔付的投诉,予以先行赔付。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要获得企业的长远发展,**条要求生产者实现生产的零缺陷,第二条要求经营者实现服务的零缺陷,但生产的零缺陷难以做到,服务的零缺陷则必须做到。宏耐“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的成立,相当于给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上了个售后保险,让消费者实现放心购买、无忧消费,无疑也将大大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
市场人士指出,在整个行业产品同质化、竞争白热化的严峻市场形势下,消费者是品牌决胜市场的决定因素。卓越的服务与卓越的品质一样是建立消费者信赖的两大基础。而只有切实从消费者利益出发,让消费者得到真正的实惠,把服务做精、做透、做实,才是木地板厂商们赢得市场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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