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有媒体报道大川菲尔小城一客户反映我公司产品服务质量一事,经我公司详细调查,现作如下声明:
一、与客户签订合同的业务人员秦韵非我公司员工,经核实为社会闲杂无业人员,经常冒充其它公司业务员,以拉业务为名四处招摇撞骗,此事发生后,我公司已向相关机构报警。
二、该客户与秦韵之间所签订的销售合同,与我公司无关,其合同和业务章均不是我公司所使用合同和业务章,属于秦韵私自假冒伪造行为,属无效合同。
三、该客户家所安装的产品经我公司技术质检部门核实,不属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不是我公司所派遣的技术人员所安装。
四、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我公司产品及销售合同只在直营展厅及加盟连锁店内销售和签订,无任何业务员上门推销,并无任何业务员在销售展厅以外与客户私自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同时,凡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客户应有我公司盖章的标准合同一本,收款收据一份,并附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一份。
五、我公司欢迎广大消费者及媒体的监督,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及产品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质优、环保、健康的产品,以服务于广大的消费者为己任。但我们拒绝虚假新闻,和恶意炒作,望有关媒体在核实清楚相关事实真相,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后,予以真实的报道。否则,不负责任的报道不仅误导消费者,给广大企业和商家造成损害,助长不法之徒的违法气焰,极大的损坏消费者利益,还将严重损害新闻媒体自身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报道精神和媒体形象。
同时,我们为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将针对不实报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保留追究相关行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