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施工企业: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通知》(藏建造〔20007〕10号)和《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藏建造〔2007〕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新计价定额的贯彻实施工作,定于2007年5月18日在拉萨召开新计价定额宣传贯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定额》,其中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指引;
(二)《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三)《西藏自治区工程工程清单计价定额》软件;
(四)其它相关事项。
二、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自治区建设厅二楼大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各一名,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区内二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各一名。
请5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科。
联系电话:6826117—8105
6553667
传
真:0891—6823485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