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北京10月起限用推拉塑窗
发布日期:2006-02-24 16: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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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要求,自
2004年4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工程按通知中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的规定进行设计;而从2004
年10月1日起,通知限制使用的9类建材产品目录中包括建筑用普通单层玻璃、简易双层玻璃外窗、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三轨推拉塑料外窗将被禁止使用。
为保证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推动北京市建材产品整体水平的提高,并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政策,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今年4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通知规定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在通知下达前已经设计,将在本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建设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
据了解,限制使用的建筑用普通单层玻璃和简易双层玻璃外窗的原因是单玻保温性能差,普通双玻不能有效密封,易结露、过尘土、进水,不易清理,其限制使用范围为新建、改建住宅工程外窗,其替代产品为镶中空玻璃及其它节能玻璃的建筑外窗。限制使用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三轨推拉塑料外窗的原因是强度低、密封性能差,五金件使用寿命短,其限制使用范围为新建、改建住宅工程外窗,其替代产品为其它各类节能保温平开窗以及达到保温要求的其它系列推拉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