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风压性能设计
3.1.1.作用于建筑外门窗上的风荷载,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且不小于1.5kN/m2:
Wk=βgzμsμzW0
式中:W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
μs――风荷载体形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7.3.3局部风压体型系数的规定采用。当建筑物进行了风洞试验时,可根据风洞试验结果确定。
μz――风压高度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W0――基本风压(kN/m2),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采用。
3.1.2.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撑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对典型门窗型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计算验算。(参照《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86附录A《建筑外窗抗风压强度计算方法》进行受力计算。)
3.1.3.门窗构件由风荷载作用力产生的**大挠度值应满足下式要求,并且应同时满足**挠度值不大于15mm: umax≤[u] 式中:umax―――构件弯曲**大挠度值; [u]―――构件弯曲允许挠度值:l/180。
3.1.4.门窗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σk≤ 式中:σ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fk―――材料强度标准值; K―――安全系数。
3.1.5.材料强度标准值和安全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材料强度标准值和安全系数 材料 应力 材料强度标准值fk 安全系数K fk K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
3.1.6.作用于不锈钢抽芯铆钉的拉力和剪力,应分别不大于按照《抽芯铆钉技术条件》(GB12619)规定的**小抗拉荷载和**小抗剪荷载除以安全系数K(1.55)。
3.1.7.作用于框
与扇连接卡件的力,应不超过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或不大于生产厂家提供的配件承受的**小荷载值除以安全系数K(1.55)。
3.1.8.局部立挺刚度不够时可以采用内穿热浸锌扁钢加强,但要采取涂漆措施与铝型材绝缘隔离。
3.1.9.门窗玻璃的抗风压验算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执行。验算公式如下:
a) 四边支承玻璃的**大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玻璃厚度t≤6mm时,Amax=0.2αt1.8/Wk
当玻璃厚度t>6mm时,Amax=α(0.2 t1.6+0.8)/Wk 式中: Wk――风荷载标准值,kPa;
Amax――玻璃的**大许用面积,m2;
t――玻璃的厚度,mm;钢化、半钢化、夹丝、压花玻璃按单片玻璃厚度进行计算;夹层玻璃按总厚度进行计算;中空玻璃按两片玻璃中薄片厚度进行计算;
3.4.隔声性能设计(根据万科公司提出的指标设计)
3.5.隔热、保温性能设计(根据万科公司提出的指标设计)
3.5.1.寒冷及严寒地区必须采用断热铝型材和中空玻璃。在当地低温条件下不出现结露现象。
3.5.2.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规定进行玻璃热工性能设计。
3.6.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3.6.1.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除正北向及单块面积小于2.0m2的玻璃外,均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筑玻璃防热炸裂设计计算。提供必要计算书。
3.6.2.玻璃防热炸裂构造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
所有玻璃的周边不应有易造成裂纹的缺陷。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如边长大于1m的玻璃、颜色较深的玻璃和吸热玻璃等)应对边部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3.7.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3.7.1.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启闭性能良好。
b)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不应大于3mm。
3.7.2.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b) 隐框、半隐框窗玻璃、无框玻璃与结构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度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3.8.防雷设计
3.8.1.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门窗,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3.8.2.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连接。
b) 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c)
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侵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圆钢或同等截面面积扁钢(由电气工程承建商负责完成预埋在结构及接地部分),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3.9.安全性能设计
3.9.1.开启门扇和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玻璃,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规程》(JGJ113-2003)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 璃。
3.9.2.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在负压下向室外脱落的装置。平开门及采用中空玻璃的平开窗应设置防风块。
3.9.3.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地面高度小于0.9m时,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设置由万科公司另行安排)。窗台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3.10. 安装节点设计
门窗洞口宽、高构造尺寸应根据墙体饰面材料厚度确定,一般要求如下:
a) 湿法塞缝时,按下表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mm)
应根据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材料厚度,具体确定门窗洞口墙体砌筑时预埋附框的尺寸及埋设深度;或洞口墙体后置附框的尺寸及其与洞口墙体的安装缝隙按20mm采用。门窗框与洞口预埋附框和后置附框的安装缝隙尺寸一般为5mm。
4.制作安装施工
详见现行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执行,需强调如下:
4.1.施工工序移交
4.1.1.门窗框安装前,铝合金安装单位应检查门窗洞口。如洞口出现偏差,当小于10mm(每边)或大于35mm(每边)时,由土建施工单位应负责洞口处理,大于35mm的洞口(每边)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回补。
4.1.2.门窗洞洞口检查工序应作为工序质量控制点,土建施工公司必须检查记录每一门窗框洞口偏差作为向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移交资料,铝合金门窗安装。
4.1.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总承包公司应免费提供水电,接驳点不远于两层;提供门窗安装控制线,包括每一门窗洞口的水平、垂直、平面位置控制线。
4.1.4.铝合金施工单位施工前应与项目总承包商协商工程及资料的管理要求,工程完工后提交符合政府和总承包方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
4.2.门窗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除与塞缝砂浆接触面已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和氟碳喷涂表面处理的型材外,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
4.2.2.门窗固定连接件应采用Q235钢材,镀锌防腐处理,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固定点每边间距不大于400mm,距四角距离不大于200mm。
4.2.3.砌体洞口,严禁直接用射钉固定,采用空心砌体时固定点处应埋设实心混凝土块作为固定点,砖砌体墙体的窗台应作混凝土压顶(土建工程由土建施工单位承担)。
4.2.4.塞缝材料根据当地气候(温差情况)及政府规定选择采用防水水泥砂浆或PU发泡胶填塞(门窗下框塞缝必须为防水水泥砂浆),塞缝工序应作为工序质量控制点,监理公司必须检查记录每一门窗框塞缝质量。
4.2.5. 塞缝外侧必须采用复合型防水材料作防水层。门窗框与洞口装饰面之间缝隙采用耐候中性密封胶密封,其宽度及深度不得小于6mm。
4.3.门窗框干法安装(有钢附框)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 后置附框与洞口的固定同上要求。
4.3.2.钢附框安装采用湿法安装,采用防水水泥砂浆塞缝,做法同上。
4.3.3.门窗框与附框的防水密封胶宽度及深度不得小于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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