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08年11月24日B1版刊登的《标称新飞、樱花品牌登上黑榜买厨卫电器须留心》一文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目前,厨卫市场鱼龙混杂,傍名牌现象层出不穷,如文中提到的不合格的樱花品牌产品即出自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而非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苏州樱花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傍樱花的品牌有“苏州樱花”、“深圳樱花”、“中山樱花”、“台湾樱花”等。而由于地域关系,不少消费者将苏州樱花误认为厨卫行业**品牌樱花。“苏州樱花”位于江苏苏州,而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则位于江苏昆山,很多消费者难以分清,造成混淆。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2008年12月1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苏州樱花”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损失。随后,苏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特别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我们认为这个主观恶意是很明显的,就是有一个攀附、搭便车的故意,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该报道还将“苏州樱花”LOGO与樱花进行了对比,让消费者在选购樱花牌卫厨产品时更易辨识。
在品牌标识上攀附名牌,主要体现在商标上采用樱花图形,并且花瓣、颜色都极力模仿樱花,英文字母采用“SAFFRON”、“SAEUFA”等,而樱花的商标图形上为红底搭配五朵白色樱花花瓣,下为绿底搭配白色英文名称“SAKURA”。
此外,一些企业使用“樱发”、“樱花雨”、“樱花泉”等与樱花极为相近的品牌名称及“SAFFRON”等英文字母,并在字体、字号及颜色上极力模仿樱花,在商标上,也是采用樱花图形,以混淆消费者的视听。还有一些企业自称其所生产的产品是受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制造,并获准在产品和商标上使用樱花注册商标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制”的字样,更有厂家宣称自己和樱花是同一家公司,也有的宣称自己是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厂商。这些“樱花”多数采用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采取免费试用、钱不够可以先欠着等手段诱使消费者上当。樱花卫厨(中国)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厨卫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谨防受骗。
昆山樱花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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