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对室内危险物,热负荷,特殊气味进行控制的实验室,采用通用的**小换气次数作为标准是不科学的,应根据室内毒害气体产生率,毒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设定,而不应简单地根据室内空间的尺寸进行设计。
当实验室无人使用时(夜间或周末),我们要求**小换气次数为4次/小时,当有人使用时则通常要求不小于8次/小时,**小换气次数应与实验室的使用状况相一致。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设计方针及规范参考资料-p.D-18,sectionD.7.10实验室HVAC系统的换气次数应由一下三个因素决定:通风柜排风要求,室内温度要求,室内工作区域毒害气体气味消除要求。如不考虑温度要求,一般建议采用6次作为**小换气次数要求。
实验室总的换气次数应由以下其中几项决定。
1,实验室
排风设备总的排风量。 2,满足实验室中温度要求所需换气次数。
3,**小换气次数要求。
如果实验室内有人进行操作,通常要求达到6-10次/小时的换气次数。但是特殊情况下(如
动物房)会根据特殊规范或相应设施的政策要求,另外设定**小换气次数。**大换气次数则应保证在供风量较大时,采取合适的室内送风方式,是的送风气流不会影响排风设备的正常运作及其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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