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确保不合格及时得到判定、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理,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特制定此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产品规格尺寸、外观缺陷、拉伸强度等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品,也适用于用户不合格品的管理。
3 职责
公司品质保证部负责对用户投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现场处理,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由品保部负责。
4 内容
4.1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4.1.1 不合格品的判定
4.1.1.1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的检验项目管理由品质保证部负责,分别依据用户合同、工艺技术文件规定的项目、抽样频次、抽样数量来进行测定和管理。测量数据、判定结果由当班检验人员在相应报表上进行记录,每天汇总一次于次日8:45以前将报表送交公司品质保证部。
4.1.1.2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成品的外观检验分为全检、批量抽样检验;检验人员依据工艺技术文件规定的缺陷检验项目进行工序全检,通过抽检来进行批量判定。
4.1.2 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标准
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规格尺寸、外观、理化性能依据企业标准进行判定。
4.1.3 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4.1.3.1 对非批量的外观不合格产品,由外观检验员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由包装车间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理,并按指定程序处理。
4.1.3.2 出现批量尺寸不合格时,试验室当班检验人员负责用“异常联络单”形式通知生产部;当班抽检人员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识,由包装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4.1.3.3 出现批量外观不合格时,当班抽检人员依据规定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识,并通知包装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4.1.4 不合格品的评审
4.1.4.1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产品,品保部应办理“批量不合格处理报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权限如下:
产品数量≤15kg时,当班班长;
15kg<产品数量≤50kg时,生产部长;
产品数量>50kg时,公司主管领导,必要时直至报告公司总经理。
4.1.4.2 不合格品的评审依据
a. 企业标准;
b. 用户规格(如用户厂家提供的标准或产品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c. 某些项目可根据用户的实用特性进行判定。
4.1.4.3 不合格品的判定
经过不合格品的评审,可以作出“让步加工”、“再检”、“再加工”、“废弃”、“规格外判良”等类型。
4.1.5 不合格品的处理
4.1.5.1 生产线上的废品由包装车间进行处理。
4.1.5.2 再检品的处理
产品判为再检后,抽检人员先以电话通知相应生产线人员加强检验;随后以“品质保证联络单”进行书面反馈,并通知其进行再检;检验班长或该生产线人员在“品质保证联络单”上签名。
再检品应进行全数再检,并记录再检情况;抽检人员对再次提交的产品重新抽检,并记录抽检情况。
4.1.5.3 保留品的处理
保留品按良品进行包装,由检验人员贴“保留品”标签,在生产现场隔离存放。
一般情况下,保留品书面处理结果应在48小时内完成;对于长期存放的保留品,由品质保证部下发书面处理意见,生产部门执行。
4.1.5.4 再加工品的处理
生产线上的再加工品由包装人员分类包装;抽检人员进行标签管理,管理办法及内容详见工艺技术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再加工品由生产部负责贮存、投入。
4.1.5.5 让步加工
因外观凹陷、偏斜度等判为不合格品,产品可以满足用户的要求时,可以让步加工。
4.2 用户不合格品的管理
4.2.1 不合格品在用户所在地的管理
4.2.1.1 用户的“自检不良”,每日由用户质量代表确认,确认后认为是“良品”的,与用户相应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废品”与“资返再加工品”分类包装存放,再加工品按良品进行包装,分别张贴“废品”或“资返再加工”标签。
4.2.1.2 用户判定的批量不合格产品,能再次提交的,由用户质量代表组织人员进行再检;需退回公司的,经公司品质保证部、供销部联合确认并请示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用户质量代表负责按规定进行标识,供销部用户代表负责运回公司。
4.2.1.3 检出的废品、资返再检品、资返再加工品,由二级库保管员责任存放。
4.2.2 用户不合格品运回后的管理
4.2.2.1 用户运回的不合格品,张贴“废品”标签的产品,由供销部负责通知综合办进行处理;张贴“资返再加工”及原包装运回的产品,由供销部负责通知生产调度室,由生产调度安排人员进行确认或再检。
4.2.2.2 废弃权限
运回的不合格品经确认需要废弃时,填写“批量不合格处理报告”,产品数量在15kg以下时,由品质保证部长处理,产品数量在50kg以下时,由品质保证部长报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产品数量在50kg以上的,由品质保证部主管领导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进行处理。
4.2.2.3 废品由综合办负责处理,再加工品由生产部半成品库负责存放及投入。
4.3 记录管理
4.3.1 生产线上检出的废品、再加工品及保留品直接记入生产检验日报,由当班人员汇总,报公司品质保证部。
4.3.2 “批量不合格处理报告”按规定存档。
4.3.3 用户的不合格品情况,由公司品保部负责,以周报的形式返回。
5 引用文件
无
6 记录
6.1《品质保证联络单》
6.2《批量不合格处理报告》
附加说明:
本程序起草部门:品质保证部
本程序归口部门:品质保证部
本程序批 准 人:申 绍 斌
鹤壁申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产品有:假顶网、假顶带、塑料假顶网、,可根据客户需要生产不同规格的以上产品,耐酸碱腐蚀,不易老化,使用寿命长,避免了用铁丝网容易生锈的缺点。
负责人:申绍斌 申林
手机:13903921716 15003926275
鹤壁申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中段37号 技术支持:成都九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