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营销机构:
中财管道2006年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原有效期为:2006年9月——2009年9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质函〔2008〕36号文件——《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绍质发〔2008〕258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财管道“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两年,即有效期变更为:2006年9月——2011年9月。
希各营销机构收到信息后,能相互传达,协助公司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特此通报!
附:
1、质检质函〔2008〕36号文件——《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2、绍质发〔2008〕258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营销服务部
二00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