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明杰)昨天,北京消费者孙先生状告德国都芳漆虚假宣传案件一审落槌:法院判定德国都芳漆宣传中使用“无毒无味”确有实据,驳回了孙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德国都芳漆生产厂家在宣传中一直使用“无毒无味”的用语,今年6月,孙先生在北京绿馨家园超市购买了德国“都芳”牌内墙涂料和暖气片**漆各一升,随后以漆类产品中都含有VOC、甲醛、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只要含有这些有害物质,就不能称为无毒无味为由,将销售商及厂商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告上法庭。 在庭审现场,孙先生提交了所购买的尚未开启的两升都芳漆、购买凭证及厂商进行宣传无毒无味广告宣传的照片。德国都芳漆的厂商则当场提交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报告指出,在北京公证处监督下抽检德国都芳漆产品,发现产品本身及涂刷后空间均无毒无味,属于实际无毒级产品。 法院认为,所有的检测证明德国都芳漆本身及涂刷后的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也无异味,因此,该公司对产品的宣传并无不当。 |
德国都芳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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