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积极响应上海市环境管理部门的号召,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上海市环境部门的要求,对我厂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设施进行了整改,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二级标准排放。对污水排放进行整改全部实施即纳管排放,并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排水许可证备案。
我公司使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对切料机,砂轮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厂里安装捕集,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速率及厂界浓度均达到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我公司于2017年3月二十日通过上海环境保护局相关领导检查,成功加入“上海市环保企业”队伍。